一個 language lover 英文學習到一個程度,沒辦法突破瓶頸的時候,就會很自然想要挑戰一下其他的語言。挑選一種常用的歐陸語言通常離不開個人的興趣或專長,如果你喜歡古典音樂、數學、法律或哲學,那麼學德文將會帶給你無比的樂趣。如果你喜歡精緻的藝術,動不動就被美食、服飾、時尚所吸引,法文會帶給你更豐盛的宴饗。如果你喜歡拉丁美洲的舞蹈與音樂,或者西班牙既奔放又蒼涼的風情,自然會想接近西班牙文。

每一個人學習外國語言的動機與方法都不一樣,我想提供我自己學習上述三種語言的經驗供參考。老實說我的歐語程度實在不夠資格多說些什麼,不過因為自己很喜歡語言,也有一些愉快或繞遠路的經驗,因此不揣淺陋提出來,順便就教於諸位語言達人。

大概十多年以前我就曾經上過幾個月的初級德文課,從此以後德文一直停留在很初淺的階段。德文的文法在很多方面比英文複雜,比如說它的名詞分成三種性別 (gender),加在名詞之前的定冠詞 (英文的 the)、不定冠詞 (英文的 a and an),或修飾名詞的形容詞都必須根據名詞的性別而產生字尾的變化。除此以外,每一個名詞在一個句子中又有所謂四種「格」(case) 的差別 ﹝分別是主格(nominative)、所有格 (genitive) 、與格 (dative, 間接受詞)、受格 (accusative, 直接受詞)﹞,根據名詞在句子裏的 case,那麼定冠詞、不定冠詞以及或形容詞又要相應變化。這樣乘起來,如果你要寫很簡單正確的德文句子,光是名詞就要考慮十二種可能的組合來決定正確的冠詞或形容詞。這還不算,如果形容詞前面又加上定冠詞或不定冠詞性質的字,這個形容詞又有不同的變化。這對初學者來說的確是很大的考驗。

德文的動詞變化相對于西文或法文都比較單純。規則動詞的現在式隨主詞人稱有三種變化 (英文只有兩種),過去式基本上隨主詞的單複數而有兩種變化 (英文只有一種)。不規則的過去分詞 (past particle) 並不像英文那麼多,未來式像英文一樣使用了助動詞 (werden) 加原型動詞的方式就遠比西班牙文或法文來得友善。但是德文的動詞也有令人頭痛的地方就是動詞有所謂可分離動詞 (separable verbs) 和不可分離動詞 (inseparable verbs) 的區別,初學者既要辨別兩者,然後將可分離動詞依照不同的句型結構拆開放到正確的位置,這是另一道難題。

另一方面,德文的發音比英文有規律,難發的音比法文少,沒有法文所謂的滑音(elision),自己容易朗誦,聽錄音的會話也比較容易理解,這一點和西班牙文相近,對於習慣用耳朵來幫助學習的人是一大方便。順便一提,最近讀到一本由瑞士語言學家 Fredrick Bodmer 所寫的 The Loom of Language: An Approach to the Mastery of Many Languages。中間提到德文文法超級複雜,但是好處在字彙發音清晰,是歐陸語言中最容易聽音辨識的一種。最後有一段話是這麼寫的:
There is therefore a sharp contrast between the merits and defects of German and Chinese. German combines inflation of word forms and grammatical conventions with great phonetic clarity. Chinese unites a maximum of word economy with extreme phonetic subtlety and obscurity. 我倒是嚇了一跳,中文發音真有如此複雜嗎?

有了上面初淺的文法語發音比較基礎之後,現在來談談學西班牙文與法文的經驗。因為我的親友在修西班牙文的關係,我自己學西班牙文開始只是好玩想幫助他們而已。沒想到後來速度進展很快,變成我學習最有效率的一種歐陸語言。

任何一個有經驗的西班牙文老師或夠水準的學習書很早就開始提醒初學者西班牙文的精華在動詞的部分。如果能夠掌握動詞的變化與差異,西文可謂思過半矣。西班牙文的動詞隨人稱變化比較複雜,文章中通常省略主詞或受詞,也不一定寫出特定的時間副詞,讀者只能依靠動詞的變化來判斷到底是誰在時麼時候做什麼事情。不僅如此,西文表達方式的微細差異 (nuance) 很多都反映在動詞的變化,例如英文的過去式,西文中又劃分為普通過去式 (preterit tense) 和半過去式 (imperfect tense),而以後者來指涉習慣性的動作或持續未完的動作。至於subjunctive 和 imperfect subjunctive (中文似乎叫做虛擬式) 的用法更是需要大量閱讀才能體會出應該用在什麼場合。

我發現自己對西文稍有心得以後,就很好奇想知道同屬拉丁語系的法文和西班牙文有什麼差別。經過自修一段時間以後,我的初步結論是:法文的文法結構和西文相似甚至比較簡單。如果一個人被西文文法修理過,又很認真的通過西文文法的考驗的話,學法文的時候可能只要化三分之一的時間就可以搞定文法。這是因為法文文法裏的概念西文幾乎都有包括,而法文使用人稱指涉 (je, tu, il, nous, vous 等等) 的習慣又比較接近英文,不像西文那麼吝嗇。因此雖然法文的動詞也是隨人稱而變化,因為人稱附在句子裡的關係,初學者不需要徹底弄清楚動詞變化就可以持續閱讀。話又說回來,如果一個人的目標是徹底通曉動詞變化,到底應該是先苦後甘 (或者說先記清楚枯燥的動詞變化再來閱讀) 還是先甘後苦 (或者說先大概知道一些原則,再透過閱讀不知不覺深化),西文和法文可能會帶給初學者不同但同樣有趣的學習路徑。

說到發音,法文就比西文、德文難上好幾級。法文中有一些字母本來就已經比較難念 (像 U 像 R),母音的發聲變化特別多,尤其是成串說話的時候,法國人的一些發音習慣簡直讓人招架不住 (例如:通常字尾子音不出聲,但是碰到下一個字起首是母音或 H 的字又連在一起出聲;母音與母音相連,又要elision 等等)。常常需要反復聽 CD 才能模仿得稍微像樣。當然有人就是喜歡法國人這種調調,給人浪漫的感覺。純粹就學習效率而言,我想還是發音單純一點比較有利。語言畢竟是先有聲後才有文,發音固定,音調有規則,對初學者朗讀、背誦單字都比較方便。因為我們只要透過正確的發音就幾乎可以拼出那個字來,如果一個單字很難念,硬要靠一個一個字母去背的話,通常也忘得很快。

單純清楚的發音也有助於初學者用聯想的方式來記單字,我舉幾個例子來說:西班牙文的「頭」叫 cabeza ,中文可以讀成 「卡被殺」,卡被殺的不是「頭」是什麼呢?西班牙文的「疲累」叫 cansado ,「砍殺多」了以後自然不就「疲累」了嗎?「蝴蝶」叫 mariposa,我加一個注說蝴蝶是「美麗婆娑」,是不是有點詩意又好記?

像這樣的聯想式記單字法,我可能寫過好幾百個。我記得自修西文半年以後,我到圖書館借西文版《讀者文摘 》(Selecciones) 回家,邊查字典邊猜就可以讀一些簡單的文章了。我寫這個經驗不是說我的程度怎麼樣,而是說好的英文版學習書 (無論西文、法文或德文都有絕佳的英文版入門書、字典、初級讀本值得推薦)、簡單的發音規則、一些異想天開的背單字方法可以大幅提升學習語言的效率。如果我學德文的經驗像走路的話,西文如果不是開車起碼也是騎腳踏車了。

關於這三種語言字彙和英文的相似程度,我本來以為德文和英文同屬日爾曼語系應該會比較接近,但是讀過西文、法文之後發現後這兩種語文中混合英文的字彙一點也不遜於德文,甚至還更多更容易辨認,我猜也許是地緣的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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