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ing-of-age 一般翻成「成年」或者照字面上來看是「到了年紀」的意思。但是什麼時候算「到了年紀」並沒有一定的準則。日本人的「成人日」是滿二十歲的慶祝典禮,猶太人的成年禮 (B'nai Mitzvah) 女孩子只有十二歲,男孩子是十三歲。日常經驗裡,有的人國中階段思想就開始成熟了,有的人就算大學畢業還無法獨立思考。 |
所謂 coming-of-age 的小說大體上是針對國中、高中到大學思想啟蒙階段的青少年讀者。這種主旨的書很少成為經典之作是因為作品不得不在成熟思想與萌芽讀者之間走鋼索,不是成人嫌它太過幼稚 (childish) 就是年輕人覺得太過說教 (didactic),很難保持平衡。也因此下面介紹的兩本跨越年齡與時空成為二十世紀經典的英文小說特別值得一讀:
To Kill A Mockingbird (梅崗城故事) by Harper Lee (1960)
The Catcher in the Rye (麥田捕手) by J. D. Salinger (1951)
梅崗城故事發生在1930年代美國南方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郡的一個叫 Maycomb 的小城。故事裡第一人稱女主角 Jean Louise Finch (小名 Scout) 才剛上小學,但是非常喜歡閱讀也很懂事,她和年長四歲的哥哥 Jeremy (Jem) 、爸爸 Atticus 加上黑人管家Calpunia住在一起,每年夏天還有一位同齡遠房親戚 Dill來過暑假,幾個小孩過著消遙自在的童年生活。Scout 早熟、好強的性格與正義感早在上小學的第一天和級任老師起爭執就顯露無遺。將近五十歲的Atticus 是一位生活單純、愛好閱讀的律師,他在小孩眼中是一位講理守信、認真低調的父親。作者描寫從小孩眼中看到的南方小城生活以及尋求刺激的活動,漸漸過渡到轟動小城的大事。原來Atticus受法官指派替一位被控強暴白人女性的黑人Tom Robinson義務辯護,雖然只是盡一份責任,但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這件事情變得非比尋常,平靜的梅崗城裡氣氛漸漸緊張,鄰居開始對 Atticus嗤之以鼻,親戚也說他毀了家聲 (He's ruinin' the family.),連帶 Jem 和Scout 兄妹在學校裡都受到同學揶揄說他們的爸爸是「親黑鬼的人」(nigger lover)。在強大的社會壓力下,Atticus相信「每一個律師一生中至少會碰到一件影響自己的案件」(every lawyer gets at least one case in his lifetime that affect him personally.),他請小兄妹兩人相信他,不要理會別人的挑釁,他會盡一切的力量來證明自己的所做所為是正確的。
這件案子到了開庭審理的時候,Atticus 抽絲剝繭,強力反駁原告的證詞並且說明 Tom 不可能犯案的原因,兩兄妹在樓上旁聽辯論過程,心想爸爸一定會打贏官司,最後的結果卻令人失望,陪審團依然判決被告有罪,Tom只好還押等待上訴。雖然如此,公道自在人心,被害少女的父親在小鎮上其實顏面盡失,竟然惱羞成怒,想要對承審法官Taylor 以及 Atticus 私下報復,最後出現了出人意外的結局。
Harper Lee 惟一發表的這本著作,立刻受到美國地區讀者的好評,新書發行第二年就得到普立茲獎,到現在已經銷售超過一千五百萬冊。最近我在《今日美國報》(USA Today) 每周四的書籍銷售前五十名排行榜中還看到它列名其中,也是惟一一本 1960 年代出版卻能入榜的暢銷書。美國讀者如此喜愛這本小說顯然有社會心理的因素,十九世紀美國南北戰爭結束之後,黑奴雖然獲得自由,但是南方各州的黑人在經濟政治社會上並沒有得到平等的地位與權利。小說中根深蒂固的觀念與社會習慣阻撓了黑人的真正解放,對美國憲法尊重並保障個人平等權利的精神也是一種諷刺,很多有良知與正義感的人都覺得這是不公平的現象,默默為爭取黑人的權利而努力,Atticus 正是這些人的象徵。透過小孩的認知,作者不慍不火地敘述不公正的社會背景與條件,在微弱但連續的呼聲與行動下,一直到 1960 年代後半新的民權運動開始才又將憲法的理想進一步落實,小說中的法律案件是個小腳步 (baby step) 也是時代的縮影,滿足了讀者的歷史正義感。
不僅如此,就創作技巧而言,《梅崗城故事》是一本兼顧各項情節、平衡發展的作品。受到同名電影的影響,讀者起先會以為這是一個官司纏訟的故事,實際上法庭對峙並沒有佔據太多篇幅,主要還透過 Scout 來敘述鄰里家常、學校教育、成人爭戰、孩童世界,同時融入社會背景與改革困境,穿插比較深刻的見解,最後再巧妙地以戲劇化的事件收場,作者的故事結構、關懷弱勢、掌握人性的技巧,頗有 John Steinbeck《人鼠之間》 (Of Mice and Men) 的特色。
《梅崗城故事》裡的兩兄妹算是知書達禮有正義感的小孩,儘管有自己的主張,畢竟是典型溫馨中產家庭教養出的正常小孩。如果要論真正青春時期什麼都不看在眼裡,憑著叛逆加憂鬱的性格打動美國青少年內心的代表人物卻非《麥田捕手》裡的 Holden Caulfield 莫屬。故事一開始,滿嘴俚語粗話的主角就因為當掉四科成績太遜剛被學校 (Pencey Prep) 退學。這已經是他第四個被退學的學校,他回到宿舍打包準備回家過聖誕節,預計馬上要被痛罵一頓不打算太早回到家,只好在離開宿舍以後住到紐約市區裡的一個小旅館,每天想著怎麼約朋友見面打發時間。就在這幾天中間,他天馬行空敘述自己的心思意念,有時直接了當、有時放在心裡,乍看之下是滿腹牢騷、怪誕疏離、不知好歹又自以為是,實則暗含很多細膩的想法與早熟的觀念。
從頭到尾,小說都是由這個叛逆、不成熟但時有個人見解的主角獨撐大局。由於故事情節單純、人物簡單,基本上就是一場個人秀。在一般人眼中失敗到不行、動不動滿嘴粗話的主角同時也是一個喜愛閱讀、想法獨特的青少年。Holden的失敗與莽撞,使他表面上看來不足取法,為什麼會得到青少年的認同?而單純的故事與時空推移起初也令人懷疑這本小說到底會有什麼樣的深度,為什麼能夠躋身經典之林?不過讀到一半以後,讀者漸漸比較能夠領略到作者的哲學結合半成熟主角的特殊魅力。本來熱愛讀書思考的年輕人可能多少都有疏離社會或人群的傾向,因為現存的框架硬要套在他們脖子上,他們常常無法接受社會認為合理的安排。不只是年輕人,飽讀詩書的成年人也有這種傾向,總是覺得自己與表象世界格格不入。一個還沒有被編入社會生產組織的年輕人,不需要馬上面對謀生的現實,他們的情感往往是質樸 (pristine) 且原始 (primitive)的,對虛偽、規章、禮節抱持輕蔑懷疑的態度。但是並不是說這樣的年輕人就一定只是在破壞、虛無、對抗中間打轉,社會的更新、思想的躍進依靠的也正是這樣點燃的火種,他們透視事物的能力經常比因循舊習的成年人還要敏銳。
出生於 1919 年的 Salinger 是個擅長思考卻相當抽離社會人群的獨居作家,可以說他透過 Holden 來傳達自己的思想與意念,其中有些是生活的經驗:
Some people you shouldn't kid, even if they deserve it.
People always clap for the wrong things.
A woman's body is like a violin and all, and that it takes a terrific musician to play it right.
The thing is, it's really hard to be roommate with people if your suitcases are much better than theirs.
It's not too bad when the sun's out, but the sun only comes out when it feels like coming out.
有些是引用前人的雋語:
The mark of the immature man is that he wants to die nobly for a cause, while the mark of the mature man is than he wants to live humbly for one. (from Wilhelm Stekel)
有些是矛盾中帶著智慧:
I mean he was very intelligent and all, but you could tell he didn't have too much brains.
I don't mean he was a bad guy, he wasn't. But you don't have to be a bad guy to depress somebody - you can be a good guy and do it.
此外,書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主角的教育哲學:
她多半是自學,你沒辦法真正教人怎麼跳舞
(She learned it mostly by herself, you can't teach somebody how to really dance.)
對小孩要這樣,如果他們要抓金戒指,你必須順其自然,保持沉默。如果他們跌跤就跌跤,但是多說任何話都無益。
(The thing with kids is, if they want to grab for the gold ring, you have to let them do it, and not say anything. If they fall off, they fall off, but it's bad to say anything to them.)
如果他至少有一點興趣,對某件事物興奮不已,你應該靠邊站。
(You are supposed to leave somebody alone if he's at least being interesting and he's getting all excited about something.)
無論讀者是不是同意 Holden/Salinger的教育哲學 (可以想見,很多亞洲的師長父母不能認同),《麥田捕手》這個故事提供一個極端的視角來衡量孩童教育的問題。像 William Golding 的《蒼蠅王》一樣,這本小說起先並不受好評,又由於口語粗俗 (幾乎每一頁都有"馬的/該死"(damn it) 這個詞)、思想偏激,一度是圖書館或學校內的禁書。但是美國的高中大學生非常喜歡 Holden 的風格,使得成年讀者不得不回過頭來慢慢咀嚼。現在美國的高中校園裡幾乎可以說是人手一冊,這中間的變化說明我們不能小看青少年的判斷力,也提醒一個社會藉保護未成年讀者之名對思想的禁錮經常沒有必要,好比起先人人畏懼病菌,後來才發現有時必須要讓病菌進到身體裡才能夠真正免疫。
擺在一起來比較,可以看出這兩本小說對應互補的地方。Scout 象徵正統好學家庭出身的小孩,父親的偶像地位帶領她慢慢從孩童的純真過渡到成人的複雜。儘管她上小學的第一天就和老師起了衝突,Atticus 耐心教導她多站在別人的角度去思考衝突的原因,間接也帶出「無論社會多麼不公正,應該要用漸進講理的手段來解決問題」這種比較保守的哲學;青少年階段的 Holden 則是看不慣成人世界的虛偽 (phony) 毫不掩飾內心憤怒的學生。他把退學當作家常便飯,是個典型的激進青少年。不管保守還是激進,聯結她們的是喜愛閱讀的習慣與挑戰權威的勇氣。Holden 的理想終身伴侶是一個既聾又啞的人,生活的一切都用寫的方式來溝通,如果有了小孩,「我們可以給小孩買很多很多的書,自己教他們讀書、寫作」(We could buy them a lot of books and teach them how to read and write by ourselves.) 。Scout也說:「直到害怕失去閱讀機會以前,我從來沒想過我愛閱讀。一個人不會說他愛呼吸。」(Until I feared I would lose it, I never love to read. One does not love breathing.)。歸根究底,作家點出他們的最愛還是在閱讀,閱讀讓每一個人產生豐富的想像力,深刻理解外在的世界,探觸自己的內心,提升對抽象概念 (美感、正義、哲學、自由…) 的感受,也是一切思考創作的根源。
不只是年輕人,這兩部作品對成人也有很大的幫助,尤其在教改紛紛擾擾的今天,無論是家長還是教育工作者可能會感到非常困惑,社會的改革動力是過頭還是不足?年輕的一代要何去何從?閱讀這兩本書可以得到一些啟發。例如:Atticut 准許小孩使用空氣槍,但是要他們記住:射殺模仿鳥是一種罪 (remember it's a sin to kill a mockingbird) ,大人會聯想到在生活中培養小孩「正義」的觀念,至少不要傷害無辜; Holden 的心願是要當一個守護人 (catcher) 防止在大片麥田嬉戲的小孩不小心墜落到懸崖下,父母及師長也應該有比較寬廣與深厚的知識基礎才能導引青少年獨立思考、幫助青少年建立自信,讓他們盡情發揮所長,從知識、藝術、運動各種層面去豐富自己的生命,而不只是在電視機前、南陽街或者屏鵝公路上面揮霍青春時光,從而延誤「到了年紀」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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